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工作职责
1、制定和修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2、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归口统计和上报工作。
3、组织学校国资购置的仪器设备清查、核查工作。
4、负责学校国资购置的仪器设备的建账、调拨、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
5、办理学校国资购置的仪器设备报废审批及处置的报批工作。
6、负责学校国资购置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招标、合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等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督查学校实验室环境与安全工作。
9、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国资处
201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