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12-01 作者: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医专”

二、活动时间:从12月3日开始,到12月23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四、活动内容:

(一)学校党委中心组组织宪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宪法。

(二)宣传处要利用宣传橱窗、校园网、校报(刊)等途径对师生进行宣传、动员,法制宣传日当天,学校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宣传,营造法制教育氛围。

(三)学生处邀请法律方面的专家,召开法制教育报告会,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国旗下演讲活动;

(四)各系组织各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医专”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办黑板报、观看法制视频、案例分析等活动。

(五)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作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狠抓落实。

(三)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部门要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医专”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本校实际,拓宽渠道、创新载体,创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联系,及时反馈。各部门及时报送本次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活动信息和工作总结,于在2015年12月30日前报送宣传处。

附件:2014年“12.4”全国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标语

宣传处

2014年11月28日

附件: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活动标语

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学习宪法 宣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 也在于实施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增强全社会学法 尊法 守法 用法意识

倡导契约精神 弘扬公序良俗

知法守法你我他 幸福平安千万家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引导全民自觉守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靠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