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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省教工委、教育厅收发公文新规定的通告

时间:2013-01-08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的“八项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少全文公开发布的政府文件印发数量的通知》(陕政办字〔2012〕10号)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
一、自2013年3月1日起,非涉密的委、厅文件原则上不再印发纸质文件。由各单位(学校)登录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陕西教育系统公文交换平台”接收电子公文。
二、1月21日—31日为公文交换平台测试期,2月25日—28日为公文交换平台试运行期。5月1日起,原则上各单位(学校)的请示文件也通过公文交换平台上报。
三、乐鱼在线官网(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上报公文,请按学校有关公文处理规定起草、审核、签发后到校办进行网上报送。



校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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