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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时间:2013-10-28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教职工队伍良好形象,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都要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教职工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脱岗、串岗。
三、教职工工作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得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要热情服务,不得态度冷漠、作风简单粗暴;要务实高效,不得推诿扯皮、刁难或拖拉办事。
四、教学人员必须按照学校安排准时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得随意调课,因故不能正常上课者,必须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五、教职工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各部门分管校领导及负责同志不论因公因私离学校,须提前在校办备案。
六、教职工要互相关心爱护,团结协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水平。
七、教职工要保持良好的仪表和形象,注意着装整齐庄重,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八、各单位要加强教职工纪律教育,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制度和请假审批制度,学校党政办、人事处、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工工作纪律检查监督,对违反纪律人员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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